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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茶叶质量不安全 企业要被重罚

2011年12月03日| 华祥苑新闻网

全国首个关于茶产业发展的立法项目-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提交昨天(2日)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。

二审稿更加关注茶叶的质量安全,生产经营不合格茶叶者将付出产品被没收和高额罚款的沉重代价。

一审稿规定,我省将建立全省茶产品质量可溯源体系,未建进货查验记录的最高拟罚2万元。采纳一审中委员的建议,二审稿增加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规定。

在法律责任方面,二审稿增加规定,县级以上政府农业(茶业)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中使用剧毒、高素、高残留农药的茶叶产品予以没收,同时规定销售不符合茶叶质量安全标准的茶叶产品的,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不合格茶叶产品;不合格茶叶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,并处2000~20000元罚款;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、10倍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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